上合组织秘书长会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主任周国梅
17.12.2020 14:21

2020年12月11日,上合组织秘书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主任周国梅举行了工作会晤。
上合组织秘书长提请注意,上合组织国家境内当前因咸海干涸和天山冰川融化造成一系列环境问题,并指出了上合组织为预防环境灾害所采取的措施(建立国际抢救咸海基金、联合国信托基金,采纳城市生态福祉计划、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关于"绿化带"项目以及建立国际冰川救援基金等的倡议)。
考虑到环境威胁的跨界性质,以及环境安全与社会经济和政治安全其他要素的直接关系,弗拉基米尔·诺罗夫向中方提出以下建议:
— 研究建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保示范区的可能性(交流经验和实施联合项目);
— 制定上合组织秘书处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联合合作行动计划;
— 在2021年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防治荒漠化会议(目的是推广中国在这一领域的经验);
— 筹备上合组织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编制《上合组织国家防治荒漠化经验汇编》;
— 在上合组织青年政策运行平台的框架内举办环境保护领域内模拟上合活动。

周国梅指出,冰川融化和咸海问题对所有上合组织国家来说都是共同且重要的问题,需要共同解决,对此,周国梅表示支持并愿意落实上述举措。
她介绍了该合作中心活动的主要方向,包括实施国际环境公约,支持环保合作机制,研究国际环境政策,交流技术和创新。
周国梅向上合组织秘书处就其支持合作中心促进与上合组织国家合作表示感谢,并围绕主题举办了20多场研讨会和培训。
周国梅强调,在上合组织框架内推动气候变化领域合作至关重要,她提议在2021年组织一次咸海问题联合研讨会,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在此背景下,她指出,中国在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扎实经验,在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卫星生态监测及其他领域时,采用现代技术,并邀请了多家空间规划领域的专业公司。
在会议结束时,周国梅邀请上合组织秘书处参加1992年6月5日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该会议定于2021年在昆明举行。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简称"该中心")成立于1997年5月,是中国环境保护部的下属机构。
该中心的职能范围包括推动落实《蒙特利尔议定书》、《斯德哥尔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包括其所附的《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议定书》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因此,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开发了一个涵盖前瞻性研究、谈判、签署、实施和评估活动的系统。FECO的工作在国内外受到高度评价。该单位获得了国际社会的众多奖项和认可。
该中心以双边和多边合作形式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机构以及意大利、欧盟、德国、瑞典、美国以及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协作。

来源:chn.sectsco.org/news/20201211/70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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