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运输部举办《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框架内空白#
26.12.2020 15:44

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交通运输部举行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框架内空白许可证交接仪式。
出席本次活动的有上合组织副秘书长谢拉利·卓农,俄罗斯联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上合组织成员国常驻上合组织秘书处代表,以及中国交通运输部的领导。
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在开幕时指出,《协定》框架下协调推进的六条路线有助于为发展运输网络,开辟新的陆路多式联运运输走廊,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加强贸易和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戴东昌提到,为实现既定目标,中方准备了1200中国际道路运输空白许可证,以便此后提供给上合组织各成员国。
戴副部长还强调,尽管新冠疫情影响很大,但各方还是成功地履行了先前基于"上海精神"达成的协议,这极大推进了践行习近平主席"人类共同命运共同体"的工作。戴东昌表示,随着防疫常态化,希望在交通运输领域恢复合作。
上合组织副秘书长谢拉利·卓农在讲话中指出,上合组织在疫情中没有中断运作,这展现了本组织的力量和团结。在检查站创造便利条件将促进上合组织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尽早复苏。
他提到,上合组织成员国十分重视扩大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运用新技术建设现代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
推行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加强上合组织内各地区间的经贸联系,极大推动本组织空间的区域发展。
谢拉利·卓农强调了在上合组织成员国交界地区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调试多式联运物流中心、铁路运输和仓储设施的重要性。他还强调需要建设统一系统来监测上合组织空间内货物流动,理顺信息交换渠道,统一边检和植物检疫的要求,这将有助于提高各国在运输领域的合作效率。
上合组织成员国常驻上合组织代表呼吁各方在既有多边文件和互动机制框架内发展交通合作。
他们指出,在这方面加强合作将有助于恢复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巩固地区安全,改善民生福祉,发展交通走廊,提升上合组织的经济潜力。
活动最后环节是展示许可证表格和拍摄集体照。
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于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上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
该协定于2017年6月28日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生效。对印度共和国的生效时间是2017年6月9日。2018年11月11日,白俄罗斯共和国以观察员身份加入。

Source: http://chn.sectsco.org/news/20201222/706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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